合同与企业管理/高长玉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15 10:32:29   浏览:949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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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企业管理

胶州市工商局 高长玉

现在大家都有一个提法,要大力建设和发展信用经济。而信用经济离不开法制。没有法制保障的信用是不安全的信用。因此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一切市场主体都要遵循一定的规则,谁违背了这个规则,谁就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合同作为信用经济的一部分,在法制的保障下逐渐成为市场行为的重要表现形式。在美国,大大小小的交易绝大部分通过合同的方式进行交易。公司之间通过合同进行着几百亿美金,甚至是上千亿美金的交易,这在美国是很正常的。当然,他们的合同交易是在完善的法制环境下进行的。合同的签订、履行都有律师参入。在美国,对于上千亿美金的交易,律师事务所按小时收费的,一般每小时要收几百美金,当然,高额报酬必须由高质量的服务。

不光是这样,大量其他的公司业务,也是通过合同完成的,包括政府采购、招募公务员,都是通过合同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西方国家,合同的效力在一定程度上高于法律。特别是在过去的年代。大家可能了解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夏洛克放高利贷给安东尼,合同约定到期安东尼偿还不上债务,必须从其身上割下一磅肉作为偿还。这个合同约定在今天的法律看来,肯定是无效的,因为他违背了社会良俗。但在当时那个年代,法律却不能认定这个合同当然无效。因为当时整个社会崇尚“当事人意思自治”。正是基于这种法律思想,西方社会才出现了仲裁制度。从一定意义上将,仲裁制度就是以合同的方式排斥了政府的司法管辖,而由当事人选择民间机构对双方争议进行裁决。大家可能了解法国的卢梭,他写过一本《社会契约论》,认为政府的法律实质上就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契约,凡是经过充分协商,接近平等的法律,就是良法,就会得到广大民众的自觉遵守。

在中国,也有合同效力优于法律规定的地方。比方说协议管辖。人们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在出现争议时选择某个法院管辖,当然这种管辖的选择不能违背诉讼法中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强制性规定,不能认为一个标的额很小的合同纠纷案件而去选择最高人民法院管辖,这显然是不现实的。

在座的都是公司的投资人,也是企业的管理者。作为投资者,必然要想方设法保护自己的投资权益和追求最大的收益。作为管理者,必然想施展自己的管理才能,让企业的员工人尽其才,为企业效力。虽然经营企业的理念和方法每人各不相同,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就是你在经营管理中离不开合同。

今天这个讲座,我打算从三个方面向大家介绍一点有关合同的知识。一、合同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二、介绍几种合同权利。三、签订和履行合同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合同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一、以出资协议、企业章程的形式明确投资者的权利义务关系。

兴办企业,除了个人独资外,只要是与他人一起出资兴办企业,不管是合伙还是合资,都要签订一份出资协议,对双方的出资份额、比例、管理权限、盈亏分担、企业终止后财产分割和债务分担等内容做出十分明确的约定。这个协议如果签的不好,一旦发生纠纷,就会难以解决。

企业章程相当于企业的内部宪法。经过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后,就发生高于其他私订协议的效力。现在有一部分企业在约定上搞假,有的就是搞给登记机关看的,因为我们现在公司的注册资本门槛很高,这当然也反映出现行公司法律的滞后,可是也有些人为了获取登记,想方设法的找几个人冒充股东,或者搞假合资,拟了个假协议,你出几十万,我出几十万,又拟好了章程,几个假股东也在章程上签了字,公司成立了,也赚钱了,过去很好的假股东的突然跳出来,要求分红、分财产,最后不得不闹上法庭。法院到公司登记一调档,股东们的出资比例和权利义务在档案里规定得清清楚楚,无法证明股东是假的。就是你费尽心思留下了股东是假出资的证据,官司可能打赢了,却因为造假搞假登记而受到行政机关的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近几年来国内出现的产权纠纷案件绝大部分是由于问题出在出资协议上,希望各位引以为戒。

二、通过劳动合同明确企业与员工的权利义务关系。

现在企业经理们有一种误解,认为员工一旦签订了劳动合同,就成为正式员工了,就应当到劳动局办理备案、合同鉴证手续,还要缴纳劳动保险,手续费、费用多,因此不愿意签合同。实际上这和掩耳盗铃没有什么两样。因为企业与员工的劳动雇用关系不是因为双方是否签订了合同而存在,而是一种法律事实,只要双方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双方的劳动关系就建立了。

从另一方面讲,由于有《劳动法》的保护,即使你不签劳动聘用合同,你的员工照样可以通过劳动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相反,作为企业,由于没有合同某些条款的保护,在进行内部管理时就可能缺少了一些有力的制约措施。比如说跳槽问题、侵犯商业秘密问题。现在有不少猎头公司,专门挖别人的核心人才。你自己好不容易物色、培养了企业的顶梁柱,委以重任,但他突然第二天不辞而别,给你个措手不及,使企业陷入困境。每个企业都由自己的核心秘密,不管是经营信息,还是技术信息,都是你这个企业保持竞争优势的资本。虽然你采取了种种防范措施,但是却永远无法杜绝你身边的员工有意或无意将其泄漏出去。如果你的公司出现了上述问题,怎么办?必须以严格的制度约束员工,而由员工签字的合同是对其最好的约束。一方面,合同对某些想违约的员工来说是一种震慑,另一方面,对已经违约的员工,已经签订的合同为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提供依据。

三、合同在企业外部交往中的作用。企业在对外经济交往过程中,离不开合同。合同在这里既作为证据起到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存在的作用,又起到了约束双方的作用。我相信大家对此肯定有比较深刻的理解,由于时间关系,在此不多讲了。

介绍几种合同权利

一、追究违约权和赔偿权。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遭受损失的,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这一权利很好理解,在此不再赘述。

二、撤销或变更合同权。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这两类合同当事人都可以形势撤销权和变更权。

三、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四、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 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后履行抗辩权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 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五、撤销权。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以上五项权利是所有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以行使的权利。当然,在不同种类的合同,还有不同的权利。比如说优先权。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另外,在保管合同、修理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还有留置权等等。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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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九江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九江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江西九江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二月三日

江西九江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九江留学人员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建设和发展,大力开发海内外留学人员资源,吸引优秀留学人员来我市创业,促进高新技术的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留学人员是指:
(一)经国家公派、自费出国学习并取得国外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在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知名企业进修、研读、项目研发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回国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三)公派出国留学并取得了外国长期居留或留学国再入境资格的人员;
(四)在国外学有所长并为我市所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留学人员企业是指:
(一)留学人员领办、创办的独资企业;
(二)留学人员以货币、实物或者土地使用权与国内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合营企业,在注册资本中出资额或者作价金额达25%以上;
(三)留学人员以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作为资本作价入股创办企业,作价金额超过注册资本15%以上的;
(四)留学人员担任企业法人的。
第四条鼓励和支持留学人员来创业园领办、创办企业,从事新产品研发,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进行高新技术研究、技术交流合作、中介服务及经济贸易活动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成立江西九江留学人员创业园领导小组。创业园领导小组是创业园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审定创业园的发展规划,处理创业园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留学人员的身份认定;
(二)负责对留学人员企业的资格审定;
(三)创业园的政策制定;
(四)创业园的管理与指导;
(五)组团参加国内外引进留学人员的招聘活动;
(六)负责申报项目和资金;
(七)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创业园的工作情况。

第三章 服务体系

第七条 江西九江留学人员创业园设在九江开发区科技工业园内。创业园内的服务机构应为留学人员提供企业注册登记、税务登记、财务处理、融资服务、人事代理、物业管理、网络通讯等系列服务,同时也可提供商务洽谈、会议接待、人员培训、产品展示等服务场所。市、县(区)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通力合作,支持创业园的建设和发展,为吸引留学人员来浔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

第四章 优惠政策

第八条 江西九江留学人员创业园连续三年每年筹集不少于1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创业,重点扶持留学人员创业园企业的项目延续、衔接和开发;市科技三项经费每年安排不低于20%用于支持留学人员企业从事高新科技项目开发。
第九条 凡经批准进入创业园的留学人员携带科研项目和技术领办、创办企业,从事产品研发,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进行高新技术研究的,可向创业园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资金5-10万元。如果落户项目为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或国家重点实验室则一次性创业资助资金20-50万元。
第十条 对留学人员进园区孵化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提供工作用房200-500平方米,需用面积在200平方米以内的,前三年免收租金,后三年按市场价50%收取租金;超出20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三年内按市场价的50%收取租金。留学人员在九江市无自有住房,并且每年连续或累计半年以上在九江居住,三年内租用自住住房按500-600元/月给予租金补贴;需要在九江市区购置自住住房,并在创业园工作满5年的,给予一定比例不超过10万元的购房补助。
第十一条 具有教授、博士或副教授、硕士职称或学历的留学人员到创业园工作,5年内每月分别给予1000元和500元的生活补贴。
第十二条 经认定的留学人员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上交税收入地方库部分,五年内由财政列支全额奖给企业。
第十三条 留学人员来园区从事技术转让、开发、咨询等所得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留学人员企业3年内免收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十四条 留学人员进创业园孵化或创办企业既可注册外资企业,也可注册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可在三年内分期到位;领办或者参与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留学人员出资额应不低于注册资金的25%;留学人员以高新技术、专利等技术成果入股形式投资的,其技术成果作价可占注册资本的35%至50%,合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五条 留学人员企业商务、技术人员一年内多次出国,可按有关规定一次审批,企业所聘外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需多次临时入境或者长期居留的,可办理2-5年有效的多次往返签证或者居留证明。
第十六条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入园创业,其配偶在职的随调随迁,优先安排工作;非在职符合就业条件的,积极推荐安排就业。未成年子女随迁及子女入学入托,在九江市内可按有关规定不受区域限制自主选择学校,免收跨区域就学的相关费用。
第十七条 留学人员在创业或者工作过程中需评定职称,可根据其在国外的经历及学识水平予以评定或者推荐评定相应职称。
第十八条 留学人员因科研工作需要,进口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少量试剂、原料配料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予以免税。
第十九条 经认定的留学人员企业,可申请有关专项资金的优先支持,也可向信用担保公司申请贷款担保或者参股。
第二十条 创业园的留学人员企业可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留学人员科技项目资助经费、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高新技术产业重大项目扶持资金等专项资金资助。

第五章 进驻审批程序

第二十一条 欲进驻创业园的留学人员先向创业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资格和项目资料,由创业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进入创业园的企业进行资格、项目的审批。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在创业园的留学人员企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创业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经留学人员创业园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留学人员企业资格:
(一)经有关部门审查后,不符合留学人员企业条件;
(二)企业生产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三)企业分立或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已不符合留学人员企业条件的。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江西九江留学人员创业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西九江留学人员创业园专项资金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江西九江留学人员创业园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创业园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九江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九府发[﹡﹡﹡﹡]﹡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业园专项资金来源:
(一)市财政自2008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 万元;
(二)九江开发区财政自2008 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 万元。

第二章 资金使用范围

第三条创业园专项资金由江西九江留学人员创业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创业园内的留学人员企业依照申请条件可以向办公室提出资助项目,经组织专家评审,由创业园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执行。
第四条创业园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用于资助、扶持在园区内兴办的留学人员企业(留学人员企业的界定见《江西九江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重点资助:
1、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
2、重大成果的中试费用;
3、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研发;
4、为创业园提供支持的重要科技中介机构。
(二)用于留学人员企业项目经费匹配:即在获得国家部委的项目资助后,创业园专项资金将按1∶0.5的比例匹配。

第三章 资金管理与审批

第五条 创业园专项资金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同时要方便科研项目的开展,有利于调动留学人员来我市创业的积极性。
第六条 留学人员企业所申报的项目,须持有专家评审的意见和有关机构的论证或推荐材料。
第七条 申请创业园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留学人员企业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填写《留学人员创业、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六份);
(二)同行专家的推荐材料或评估意见。
第八条 对留学人员企业的经费资助,创业园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公平公正、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在综合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审批确定。

第四章 资金监督与检查

第九条 创业园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留学人员企业申报的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将建立统一管理,专款专用,跟踪检查制度。在科研过程中,项目经费可跨年度累计使用。
第十条 获资助的留学人员企业,应每年年终向创业园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资助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须向创业园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资助项目工作总结、科研成果登记和经费决算情况,审计部门和办公室在年终和结项时进行审计。
第十一条 受助企业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资助项目研究工作的,按中途停止和撤销资助处理,收回资助经费。
第十二条 资助项目进行过程中,经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创业园领导小组将视情况分别给予收回原资助经费,或三年内不允许申报新项目等处罚:
(一)擅自变更资助项目的内容或调整研究课题组负责人的;
(二)挪用资助项目经费的;
(三)用于其他与研发无关的开支。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凡获得江西九江留学人员创业园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在资助项目完成后,发表论文、专著或产品说明书上,可以注明“得到江西九江留学人员创业园专项资金资助”字样。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创业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贯彻《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落实2010-201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任务,我部研究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部。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



一、培养目标

以全科医学理论为基础,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全科医生的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通过较为系统的全科医学相关理论和实践技能培训,培养学员热爱、忠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事业的精神,建立连续性医疗保健意识,掌握全科医疗的工作方式,全面提高城乡基层医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达到全科医生岗位的基本要求。

二、培训对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正在从事医疗工作、尚未达到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要求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三、培训时间和方式

培训时间:不少于 12个月。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1个月(160学时),临床培训不少于10个月,基层实践培训不少于1个月,全部培训内容在1-2年内完成。

培训方式:采取按需分程、必修与选修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可采用集中、分段或远程式理论培训、科室轮转、基层实践等形式。

四、培训内容及要求

培训内容分为理论培训、临床培训和基层实践培训三个部分,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第一部分 理论培训

理论培训分为全科医学及社区卫生服务相关理论、医患关系与人际沟通、社区康复、社区心理卫生、预防医学和卫生信息管理六个模块。具体培训细则如下:

(一)全科医学及其相关理论。

掌握:

1. 全科医学的基本概念。

包括:国内外全科医学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背景;主要概念和基本原则;全科医学的诊疗思维模式;全科医生的服务模式和工作方法;全科医学以家庭为单位的照顾方式;临床预防的概念、原则与方法;接诊技巧和工作方式。

2. 居民健康管理概念。

包括:健康管理的基本概念;生命周期及其健康维护的概念、原则与基本方法;疾病筛检的原则与方法。社区慢性病的全科医疗管理技能,重点对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等慢性病患者和高危人员进行管理的技能,包括慢性病的常见危险因素及评价、社区为基础的慢性病防治原则与工作内容。

熟悉:我国基层卫生服务相关政策。

(二)医患关系与人际沟通。

掌握: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病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医患关系模型及其意义、全科医疗中医患关系的建立与维护;人际关系与沟通技巧;遵医行为的影响因素及其改善的方法。

熟悉:社区常见医疗纠纷及其预防、处理。

(三)社区康复。

掌握:康复医学的概念;社区康复的基本原则、服务模式与内容。

熟悉:康复评定的种类和特点;常用物理疗法、作业疗法、中医药传统康复疗法、日常生活能力训练的方法。

(四)社区心理卫生。

掌握:常见心理、精神卫生问题的临床特征、处理及防控原则。

熟悉:基层常见心理和精神卫生问题筛检量表的使用。

(五)预防医学。

1. 现场流行病学与实用卫生统计学方法。

掌握:流行病学的基本概念、基本方法;与社区诊断有关的资料收集与整理方法。

了解:卫生统计分析方法以及简单的数据处理方法。

2.健康教育。

掌握: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的基本概念与方法;病人教育的内容与方法;健康行为干预的基本技术;健康教育服务规范;社区常见慢性病的膳食指导原则;社区居民营养监测方法。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内容、识别与处理原则。

(六)卫生信息管理。

掌握: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利用与管理规范。

熟悉:计算机检索相关信息的基本途径与方法;循证医学的基本概念。

(七)其他。

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区全科医生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实际需求,适当安排其他理论学习内容。



第二部分 临床培训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实际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组织安排教学活动。本部分可分为临床基础培训(不少于40学时,或1周)和临床科室轮转两部分。轮转科室及时间为:内科4个月(必修);急诊急救3个月(必修);外科、妇产科、儿科、传染科、精神科等共3个月(选修)。学员应当根据原有专科基础和以往接受培训的情况,选择其中至少4个科室进行轮转,所选每个科室轮转时间不少于2周。

本阶段培训的重点是掌握常见症状的诊断与鉴别诊断、主要疾病防治与转诊指标、常用操作技术。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对各科实训内容作适当调整。

来自乡镇卫生院的学员,转岗培训内容可参照卫生部组织编写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指导手册》和《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系列教材急诊急救指导手册》。

(一)临床基础培训。

1.常见症状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掌握:头痛、胸痛、腹痛、腰痛、发热、腹泻、失眠、消瘦、乏力等常见症状的诊断和鉴别诊断。

2.临床基本技能。

掌握:体格检查操作规范;心电图机操作及注意事项;掌握无菌操作的基本步骤与方法;临床常见X线、B超结果的解读;常用实验室检查项目和化验值的解读;门诊、住院病历的基本内容与书写要求;常用药物的合理应用。

熟悉:临床培训基地的规章制度。

(二)科室轮转。

1. 内科。

(1)心血管系统疾病。

①实训内容:高血压病、冠心病、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心肌炎。

②基本知识:掌握以上疾病的主要病因、临床特征、诊断、鉴别诊断、处理原则与方法、转诊指征及预防。

③基本技能:

掌握:循环系统的体格检查;血压的测量、高血压病及其合并症的早期识别、连续性随访管理、高血压的合理用药;心绞痛、心肌梗塞、心功能不全的应急处理;心电图检查方法及常见典型异常心电图特征。

熟悉:心脏X线特点;超声心动图结果解读;心脏起博器安装的适应症及社区指导原则。

了解:动态心电图、动态血压监测的适应症及其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

(2)呼吸系统疾病。

①实训内容:上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肺源性心脏病、肺癌、胸膜炎、呼吸衰竭。

②基本知识:掌握以上疾病的临床特征、诊断、鉴别诊断、处理原则与方法、转诊指征及预防。

③基本技能:

掌握:痰标本的正确留取方法;常见呼吸系统疾病X线判读;危重病人吸痰;正确吸氧的方法、简易呼吸器的使用;峰流速仪的使用;雾化吸入器和气雾剂的使用方法。

(3)消化系统疾病。

①实训内容:消化性溃疡、胃炎、反流性食道炎、急慢性肠炎、脂肪肝、肝硬化、急性胰腺炎、胆囊炎。

②基本知识:掌握以上疾病的临床特征、诊断、鉴别诊断、处理原则与方法、转诊指征及预防。

③基本技能:

掌握:腹部查体的方法;安置胃管、灌肠的技术。

(4)内分泌及代谢性疾病。

①实训内容: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低、血脂异常、痛风。

②基本知识:掌握以上疾病的临床特征、诊断、鉴别诊断、处理原则与方法、转诊指征及预防。

③基本技能:

掌握:快速血糖测定方法;尿糖试纸的使用方法;胰岛素的使用方法。

熟悉:尿微量蛋白试纸使用方法;糖耐量试验的测定方法。

(5)泌尿系统疾病。

①实训内容:泌尿系统感染、急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急慢性肾功能不全。

②基本知识:掌握以上疾病的临床特征、诊断、鉴别诊断、处理原则与方法、转诊指征及预防。

③基本技能:

掌握:尿标本的采集方法;导尿术。

(6)神经系统疾病。

①实训内容:出血性和缺血性脑血管病、老年性痴呆。

②基本知识:掌握以上疾病的临床特征、诊断、鉴别诊断、处理原则与方法、转诊指征及预防;老年性痴呆的早期识别及社区照顾原则。

③基本技能:

掌握:常用神经系统的体格检查方法。

熟悉:眼底镜的检查技术。

2. 急诊急救科。

①实训内容:高热、昏迷、头痛、抽搐、晕厥、急性胸痛、急性腹痛、呼吸困难、咯血、呕血、便血、血尿、鼻衄、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失衡、休克;各系统的急危重症;中毒和意外伤害。

②基本知识:掌握上述急诊常见症状和问题的诊断、鉴别诊断、处理原则与方法及转诊流程。熟悉强心、利尿药、血管活性药、抗心律失常药、解痉平喘药、镇痛镇静药、止血药、解毒药等急救药物的正确使用。

③基本技能:

掌握:吸氧、洗胃、催吐技术;院前急救的基本原则与方法;徒手心肺复苏技术;包扎、止血、固定、搬运的原则与方法;理化因素所致伤害的处理原则和方法;使用救护车转运病人的注意事项和转诊前的准备。

了解:电除颤的方法;气管插管、呼吸机的使用方法。

(工作在乡镇卫生院的学员重点掌握卫生部组织编写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系列教材急诊急救指导手册》中75种急诊急救内容。)

3. 外科。

①实训内容:外科感染、甲状腺肿、急性乳腺炎、乳腺囊性增生症、腹外疝、阑尾炎、急性胆囊炎、胆石症、下肢静脉曲张、烧伤、前列腺疾病、泌尿系结石、骨折、关节脱位、骨关节疾病。

②基本知识:掌握以上疾病的临床特征、诊断、鉴别诊断、处理原则与方法、转诊指征及预防策略。

③基本技能:

掌握:无菌操作技术。

熟悉:外科清创原则与方法;小伤口的缝合技术。

4.妇产科。

①实训内容:围产期保健、流产、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合并糖尿病、围绝经期综合征、阴道炎、宫颈炎、盆腔炎、妇科肿瘤、月经失调、阴道膨出、子宫脱垂、计划生育指导。

②基本知识:掌握以上疾病/健康问题的临床特征、诊断、鉴别诊断、处理原则与方法、转诊指征及预防策略;围产期保健和计划生育的基本知识。熟悉青春期、围产期保健方法与技术。

③基本技能:

掌握:阴道窥器使用;妇科双合诊检查;各种避孕工具使用方法。

5.儿科。

①实训内容:新生儿黄疸、上呼吸道感染、哮喘、肺炎、腹泻、贫血、营养不良和肥胖症、佝偻病、急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高热惊厥。

②基本知识:掌握以上疾病的临床特征、初步诊断与鉴别诊断、处理原则与方法、转诊指征及预防。

③基本技能:

掌握:体格检查、用药特点、药物剂量的计算、小儿液体疗法。

熟悉:小儿病史特点、小儿急诊急救方法。

6.传染病。

①实训内容: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细菌性痢疾、麻疹、水痘、腮腺炎、猩红热、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肾综合征出血热、艾滋病、手足口病、流行性感冒。

②基本知识:掌握以上疾病的临床特征、诊断、鉴别诊断、处理原则与方法、转诊指征及预防。

7. 精神科。

①实训内容: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阿尔茨海默病、脑血管性痴呆、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癔症、神经症、酒精所致精神障碍等。

②基本知识:掌握上述疾病的临床特征、诊断、鉴别诊断、处理原则与方法、转诊指征及预防策略;认知障碍、情感障碍、意志行为障碍的临床表现。

③基本技能:

掌握:接触病人的技巧、精神检查的方法;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管理规范。

熟悉:常用量表的临床意义。

8.其他选修科室。

根据岗位需求自选。



第三部分 基层实践培训

基层实践培训主要是在带教医师的指导下,通过学员直接参加基层全科医疗实践及预防保健相关工作,使其树立以个人为中心、以家庭为单位、以社区为基础的全科医学观念,培养对居民健康负责的、个体与群体相结合的连续性、综合性、协调性的服务能力,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沟通和医患关系的技巧;训练其社区卫生服务综合管理和团队合作的整体服务能力,以及结合实际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部分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全科医疗服务技能。

掌握:全科医生的接诊方式、医患沟通技巧;以个人为中心的临床思维和照顾方式;家庭保健的内容与方法、家系图的绘制与家庭结构分析;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每人至少完成2份规范的健康档案);社区常用药物的用量、用法及不良反应观察;双向转诊原则及其操作方式;法定传染病报告程序、时限。

熟悉:

1.社区卫生服务需求评价、社区卫生诊断的原则和基本步骤;社区卫生服务计划、实施与评价的基本方法;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及团队合作的工作方法;儿童免疫规划实施流程。

2.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与处理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二)社区慢性病管理。

掌握:高血压病、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脑卒中等重点慢性病人及高危人群的筛查、预防控制与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群体和个体的健康教育技能(包括教育、咨询、评价等),结合卫生主题日至少组织一次群体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实施营养指导的具体方法;社区慢性病的运动及心理指导原则与方法。

了解: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病、脑卒中等社区常见疾病的康复方法;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规范。

(三)社区重点人群保健。

掌握: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及相关政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包括: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规范、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熟悉:老年保健的目标、内容、方法与要求;老年常见健康问题的预防、处理及居家照顾、家庭病床管理。

(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妇幼保健院参观见习。

了解: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妇幼保健机构的工作职能、主要科室设置情况,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应当承担的预防保健工作;传染病及非传染性疾病(包括慢性病)的防控体系、主要工作内容及工作流程;儿童保健、妇女保健体系、内容与方法。

(五)基层卫生服务管理。

熟悉:基层卫生服务质量管理的基本概念、常用评价指标、方法和程序;病人满意度调查及分析方法;基层卫生服务团队的工作模式;与社区组织和其他专业人员沟通的渠道和沟通的技术。

了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及管理模式。

五、组织管理与培训基地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培训的组织与管理,并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和管理方案。

(一)理论培训: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资质的培训机构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培训基地承担。

(二)临床培训: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临床培训基地承担。

(三)基层实践培训: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基层培训基地承担。

六、考核与结业

考核工作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两部分。考试考核全部合格者,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